第六章 古题乐府

《元白诗笺证稿》·陈寅恪
李公垂作《新题乐府》,微之择和之,乐天复扩充之为五十首,遂成有唐一代诗歌之名著。今公垂之作不可见,自难评论。然《白氏长庆集》卷一六《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诗“苦教短李伏歌行”句,乐天自法云: 李二十常自负歌行,近见予《乐府》五十首,默然心伏。 则公垂之作,当不及乐天,可以无疑。微之所作,见于《元氏长庆集》卷二四者,共十二首,亦多不如乐天所赋。寅恪别为一章,合元白所作而专论之,兹可不涉及也。 夫元白二公,诗友也,亦诗敌也。故二人之间,互相仿效,各自改创,以祈进益。有仿效,然后有似同之处。有改创,然后有立异之点。傥综合二公之作品,区分其题目体裁,考定其制作年月,详绎其意旨词句,即可知二公之于所极意之作,其经营下笔时,皆有其诗友或诗敌之作品在心目中。仿效改创,从同立异,以求超胜,绝非广泛交际率尔酬和所为也。关于此义,寅恪已于《长恨歌》《琵琶引》《连昌宫词》诸章阐明之,兹亦可取用参证,即所谓比较之研究是也。 微之赋《新题乐府》,其不及乐天之处有二:一为一题涵括数意,则不独词义复杂,不甚清切,而且数意并陈,往往使读者不能知其专主之旨,注意遂难于集中。故读毕后影响不深,感人之力较一意为一题,如乐天之所作者,殊相悬远也。二为造句遣词,颇嫌晦涩,不似乐天作品词句简单流畅,几如自然之散文,却仍极富诗歌之美。且乐天造句多以三七言参差相间杂,微仿《古乐府》,而行文自由无拘牵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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