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琵琶引

《元白诗笺证稿》·陈寅恪
《唐摭言》卷一五“杂记”条云: 白乐天去世,大中皇帝以诗吊之曰,缀玉联珠六十年,谁教冥路作诗仙。浮云不系名居易,造化无为字乐天。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文章已满行人耳,一度思卿一怆然。 寅恪按:此诗是否真为宣宗所作,姑不置论。然乐天之《长恨歌》《琵琶引》两诗相提并论,其来已久,据此可知也。故兹笺证《长恨歌》讫,乃次及《琵琶引》焉。 寅恪于论《长恨歌》篇时,曾标举文人之关系一目。其大旨以为乐天当日之文雄诗杰,各出其作品互事观摩,各竭其才智竞求超胜。故今世之治文学史者,必就同一性质题目之作品,考定其作成之年代,于同中求异,异中见同,为一比较分析之研究,而后文学演化之迹象,与夫文人才学之高下,始得明了。否则模糊影响,任意批评,恐终不能有真知灼见也。今请仍以比较之研究论乐天之《琵琶引》。 张戒《岁寒堂诗话·上》云: 《长恨歌》元和元年尉盩厔时作,是时年三十五。谪江州,十一年作《琵琶行》。二诗工拙远不侔矣。如《琵琶行》,虽未免于烦悉,然其语意甚当,后来作者,未易超越也。 寅恪按:乐天于长庆末年所作《编集拙诗,成一十五卷,因题卷末,戏赠元九、李二十》七律(《白氏长庆集》卷一六)中,自述其平生得意之诗,首举《长恨歌》而不及《琵琶引》。若据以谓乐天不自以《琵琶引》为佳,固属不可。然乐天心中绝不以《长恨歌》为拙,而《琵琶引》为较工,则断断可知。此张氏《琵琶引》工于《长恨歌》之论,不可依据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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