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百·志第六十七
《新元史》·柯劭忞
○兵三 △马政 蒙古,游牧之国,札木合称太祖之强曰,有骟马七十二匹。王罕饮青马乳,太祖尤慕羡之。盖国俗如此。 世祖混一之后,牧马之地,东越耽罗,北逾火里秃麻,西逾甘萧,南暨云南。又大都、上都及玉你伯牙、折连怯呆儿,周回万里,皆监牧之野。在朝置太仆寺典御马,及供宗庙影堂山陵祭祀,与玉食之。 桐乳取之百姓者曰抽分,有兵事则和买民马。和买不及则用拘刷之法,亦军政之大者也。 太祖定制:千、百户之子进为护卫,傔从十人或五人,所乘马于千、百户内取之。牌头之子,则取于十户之内。牧马者曰哈赤,曰哈剜赤,有千户、百户世其官。 至元六年,敕科取乳牝马,除蒙古千户百户牌甲外,其只鲁瓦□处业经寻常科取,勿再索之,若已拘刷者还之。七年,始立群牧所,掌阿塔思马匹。二十二年,立大都等路群牧都转运司,以掌刍秣之妄,未几罢。二十四年,改群牧所为太仆寺。 皇庆元年,立经正监,掌蒙古之牧地。又立群牧监,掌兴圣宫御位下之马。 延祐七年,太仆寺官忠嘉、阿剌帖木儿奏:“所管各项官孳育,去岁风雪倒死。差人计点,每三十匹为一群,六马补一,牝马两补一,用官印烙讫,取勘实有数目。”从之。 至治三年,敕每三年于各受麻选騬马之良者以千数,给尚乘寺备驾仗及宫人出入之用。 泰定元年,太仆卿浑丹等奏,自耽罗选牛八十三头至此,不习水土,乞付哈赤,换作三岁乳牛,印烙入官。是年,浑丹符又奏,各爱麻马多耗损,请市马一万匹以实之。俱从之。二年,大仆寺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