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卷第九十
《皇宋通鉴长编纪事本末》·杨仲良
神宗皇帝 蔡确邢恕邪谋 元丰七年三月丁巳,大燕集英殿中,皇子延安郡王初侍立于前,宰臣王珪率百僚廷贺,宣答曰:『皇家庆事,与卿等同深欣怿。』及珪等升殿,上又谕王与珪等相见。珪等复前,分班再拜,称谢就坐,久之乃退。王年未当出阁,上特令侍宴,以见群臣。 哲宗熙宁九年十二月生,此年九岁也。旧纪书:『丁巳,燕群臣集英殿,延安郡王立侍于御坐之侧,宰臣王珪率百官廷贺。及升殿,上命与王相见。久之,王乃退。』新纪但书侍侧、廷贺。 十二月戊辰,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官司马光为资政殿学士。初,元丰五年,将行官制,上于禁中自为图帖定,未出,先谓辅臣曰:『官制将行,欲取新旧人两用之。』又曰:『御史大夫非司马光不可。』蔡确进曰:『国是方定,愿少迟之。』王珪亦助确,乃已。及除光第四任提举崇福宫,诏满三十个月,即不候替人,发来赴阙。盖将复用光也。是岁秋宴,上感疾,始有建储意。又谓辅臣曰:『来春建储,其以司马光及吕公著为师、保。』 此据邵伯温《元祐辨诬》及吕大防所为吕公著墓碑。大防止称公著,不及光,当考。 蔡确知光必复用,欲自托于光,乃谓职方员外郎邢恕曰:『上以君实为资政殿学士,异礼也。君实好辞官,确晚进,不敢进书。和叔门下士,宜以书言不可辞之故。』恕但与光之子康书致确语。康以白光,光笑而不答,亦再辞而后受之。 八年正月戊戌,上寝疾。日昃,三省、枢密院诣内东门,请入问圣体,遣勾当御药院梁从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