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百五十四

《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佚名
监修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渊阁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领侍卫内大臣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吏部理藩院事务正黄旗满洲都统世袭骑 都尉军功加七级随带加一级寻常加二级军功纪录一次臣庆桂总裁官经筵讲官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文渊阁领阁事稽察钦奉上谕事件处管理刑部户部三库事务世袭骑都尉军功加十九级随带加二级又加二级臣董诰内大臣户部尚书镶蓝旗满洲都统军功纪录五次寻常纪录十四次臣德瑛经筵讲官太子少保工部尚书纪录六次臣曹振镛等奉敕修 乾隆十四年。己巳。十二月乙亥朔上诣大高殿行礼。 ○蠲缓直隶永清县仁和铺等村庄本年水灾额赋。并酌借耔种口粮。 ○蠲缓山西清水河等四协厅属、时和丰等里、朔州窰等村、本年被雹被旱地亩额赋。并酌借耔种。 ○铸给云南顺宁府缅宁巡检关防。从巡抚图尔炳阿请也。 ○丙子。上诣皇太后宫问安。 ○幸瀛台。 ○定外任借支养廉例。谕、给事中葛峻起奏请申严私放官债之弊一摺。欲使月选各官。知所顾惜。而射利之徒。不得居奇巧取。意非不善。而未得善为办理之道。盖折扣重利之债。本非人所乐从。特迫于程限。资斧维艰。宿逋负累。不能不出于称贷。即重利有所不顾耳。若如该给事中所奏。定以治罪之条。处分之例。势必称贷无门。于人事多所未便。更或私相授受。居奇者益逞其挟制之术。转致阳奉阴违。有名无实。又孰从而禁之。朕思外任官各有养廉。本该员应得之项。但例应到任后起支。今若于引见得缺之后。准其于户部具呈豫支。酌量道路之远近以定多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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