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百六十一 上谕著内务府总管查库存变色之纱
《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佚名
雍正二年五月十三日 奏事太监刘玉、张玉柱传旨:每年花费若干万两钱粮织的纱,库中官员并未妥善收藏,以致变色,将此著交内务府总管去查。变色之纱,若系三五年之内者,著参奏。钦此。 [译自内务府满文上传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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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宁织造曹家档案史料》目录
二百五十一 江宁织造曹(兆页)进物单
二百五十二 曹(兆页)奏陈武进县华子文案由摺
二百五十三 曹(兆页)奏陈知州王承勋控案由摺
二百五十四 内务府奏请严催李煦曹(兆页)送交售参银两摺
二百五十五 江宁织造曹(兆页)进物登记
二百五十六 江宁织造曹(兆页)奏谢准允将织造补库分三年带完摺
二百五十七 江宁织造曹(兆页)贺摺
二百五十八 江宁织造曹(兆页)等奏售参银两已解交江南藩库摺
二百五十九 内务府总管来保奏三织造售参价银比历年均少摺
二百六十 江宁织造曹(兆页)奏江南蝗灾情形并报米价摺
二百六十二 上谕著内务府将三织造送来之缎疋立即入账销算
二百六十三 江宁织造曹(兆页)进物登记
二百六十四 江宁织造曹(兆页)请安摺
二百六十五 内务府奏曹(兆页)送来缎疋如数收讫摺
二百六十六 内务府奏奉旨赏给曹颀房屋摺
二百六十七 内务府总管允禄等面奏胡凤(上羽下军)曹(兆页)呈报查问洛兴华被山东巡抚拘捕缘由摺
二百六十八 内务府奏停止曹(兆页)等承造马鞍撒袋等饰件改由广储司铸造摺
二百六十九 江宁织造曹(兆页)奏报江南米价摺
二百七十 江宁织造曹(兆页)奏报江南米价摺
二百七十一 内务府总管允禄等题孙文成曹(兆页)等织造绸缎轻薄议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