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认充状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九
《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佚名
具认充状人李梁、林惠、陈祥等,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梁等蒙充挑夫首,妥议,举出公号梁惠祥,勿论轮办、合办,一切差事,自应认真、实力当差,不敢玩误、推诱(诿)、别生枝节各等情。如有此情,甘愿坐罪。合具认充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具认充状人林惠(画押)、李梁(画押)、陈祥(画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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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目录
第二九单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一
第三○牌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二
第三一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三
第三二保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四
第三三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五
第三四红禀光绪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一一二○四-六
第三五禀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一二○四-八
第三六红禀光绪七年十月七日一一二○四-二二
第三七禀光绪六年三月二日一一二○五-七
第三八禀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八
第四○保结状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一○
第四一谕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一一二○五-一一
第四二告示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一一二○五-一二
第四三谕光绪六年四月十日一一二○五-一三
第四四红禀光绪七年八月十七日一一二○六-一
第四五认充结状光绪七年八月一一二○六-二
第四六保结状光绪七年八月一一二○六-三
第四七甲谕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一一二○六-四
第四七乙牌示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一一二○六-四
第四八、禀光绪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一一二○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