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卷 仕绩 二 三
《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缪荃孙
淮 安 府 二 明 刘 江 刘江,桃源人。洪武初武进士。其先从太祖取淮西,伐吴,克平江,转战闽、越,继征中原,积有战功,由千户历升中军都督府佥事。洪武二十五年,卒。辍朝二日,遣官谕祭,丧葬所需皆官给之,礼从丰备。见明开国功臣录。 (泗阳县志) 王德芳 王圭 王通 王德芳,清河人。洪武初征士,知武昌府,爱民守法。宣宗时课最,入觐,极言军民利弊,帝为嘉纳,特赐宸翰以宠异之。卒于官。 子圭,荫都察院司务,迁工部都水司员外郎,以尽职称。 其时又有王通,以父悦工部郎中,荫为鸿胪寺序班,孤介自守,人不敢干以私。殁于京邸,囊无余金。通与圭,皆荫子之贤者,克负荷云。 (光绪丙子清河县志) 罗 拱 罗拱,安东人。洪武甲子举人。历兵科给事中,擢河南参议。扬历中外,皆以廉能称。 (江南通志) 杨 靖 杨靖,字仲宁,山阳人。洪武十八年进士,选吏科庶吉士。明年,擢户部侍郎。时任诸司者,率进士及太学生,然时有不法者,帝尝制大诰,举通政使蔡瑄、左通政茹常、工部侍郎秦逵及靖,以讽励之曰:此亦进士、太学生也,能率职以称朕心。其见称如此。 二十二年,进尚书。明年五月,诏在京官三年皆迁调,著为令,乃以刑部尚书赵勉与靖换官。谕曰:愚民犯法,如啖饮食,设法防之,犯者益众;推恕行仁,或能感化。自今惟犯十恶并杀人者死,余罪皆令输粟北边。又曰:在京狱囚,官卿等覆奏,朕亲审决,犹恐有失,在外各官,所拟岂能尽当?卿等当详谳,然后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