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卷 仕绩 一 三
《江苏省通志稿人物志》·缪荃孙
松 江 府 四 清 张安豫 张安豫,字子建,华亭人。父以讷,前有传。安豫,明季恩贡生,选授齐河县丞。以平龙山贼有功,擢齐河县知县。迁保定府同知。时举烽日近,关城戒严,安豫协力固守。蓟辽经略王永吉知其才,举以自随,题授兵部职方司员外郎,兼户部事,督理军饷。蓟镇兵哗,安豫晓以大义,咸稽颡归伍。 王师入关,随征杀贼。二年乙酉,诏兵部尚书王鳌永招抚山东。以安豫威信素著,荐授清军右布政,兼理监军事。降人不法,安豫诛首事者。左迁金华府知府。时婺城初下,民情畔疑。安豫设法招来,戢暴兵,严告讦,蠲免力役,民获苏息。越明年,岁大棂,多方赈济,全活无算。郡庠毁于兵,鸠工重建。通济桥为括苍、太末孔道,以兵燹废,修复之。又造营房,筑石坝,严保甲,备储踌,以济征闽大兵。治行推第一,擢分守嘉湖道。 失上官意,继史议。士民倍道走三衢讼冤,事白,补长芦盐运分司。以忤鹾使,拂袖归。卒,年五十六。 (娄县续志) 张安茂 诸舜发 张安茂,字子美,华亭人。顺治四年进士。授工部主事。戊子,分校北闱,所得皆知名士,钟陵、熊伯龙与焉。出管清江闸,寻兼七省漕储。时漕政积敝,军弁互为奸利,安茂悉裁一切陋规。八年春,兼理盐政。晋工部员外郎,升浙江按察司佥事,提督学政。与诸生约法六条,刻先正大家文,颁为程式。转陕西布政司参议,缍吏议。事白,授西宁道,夷民畏怀。康熙四年致仕归。 同时青浦诸舜发,字陶叟。顺治四年进士。累官陕西提学佥事。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