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册 天聪四年正月至二月
《满文老档》·佚名
第二十二册 天聪四年正月至二月 二十六日,擢建昌张文贤为守备,命驻守边门冷口。 是日,闻祖总兵官之弟在右门。固山额真永顺、噶尔萨、图穆布鲁、沙努喀、阿尔津、星讷、硕占及我汉官王游击、白游击领兵五百人往捕,祖总兵官弟遁,获其同族史弟八人及妇女十三口携还,至村民,俱令薙发归降。 二十八日,卜游击往寻其妻孥,不得而还之,其随从八人所乘马匹及衣服,悉为喀喇沁掠去,从者书离散,止有一人随之还。遂给衣一袭、马二匹,遣往迁安县。是日,高尚书之兄 来寻其妻孥。 二十八日,滦州诸大臣致书云:於二十七日,图尔格依、高游击、库尔禅,率每旗官一员及兵三百,往乐亭侦探消息。距滦州五十里外亭凌河各村,有持棍枪者百余人,遂令薙发, 俱留於彼。收生员一人,给以告示,遗之。将晚至乐亭,乐亭四门皆闭,城上备置滚木。由诸贝勒所遗之书及我等所缮之书各一函,曾遣人一并送往,亦无恶言相答,招之又不出,但云尔等稍待,我即答书等语。候二时久,书亦未见送出。因天已晚,我等遂还。时该生员,向城奔去,遂擒获之。复由城前,获一人还。城外各村,未薙发者甚多,我等秋毫无犯。 二十九日,二贝勒致书於滦州,书曰:凡奉差之人,其亲戚父母兄弟,可以善言抚慰之。再,察其差出未归者几人,每人给银二十两,即与其父母兄弟近亲。若有奉差劳若而归者, 则记其姓名於册。至於往他处运粮草时,抢夺降民■物者,尔等谅无不行约束之理。我等再谕附书寄去,谕尔等宜严加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