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册 天聪元年九月至十二月

《满文老档》·佚名
第八册 天聪元年九月至十二月 九月初一日 汗颁诏曰:“马骡以备乘骑之,牛驴以资■载,羊、山羊、豕、鸡、鸭、鹅等供食用。嗣汗及诸贝勒,以至小民,凡祭祀及筵宴、殡葬、市卖所用牛马驴骡,永行禁止之。 若有达禁宰杀者,被奴仆首告,则将首告者离主,并照所用牲畜数,追给首告之人。牛录额真及章京有失察者,照例罚之。 惟具大宴宰牛。祭太祖列宗陵寝,照旧仍用小牛。至於管理牛群之贝勒大臣等,若欲杀食,亦须节用,母得妄杀。自汗及诸贝勒,以至小民,凡祭祀筵宴、殡葬及市卖等,只许用山羊、豕、鸡、鸭、鹅牲畜。有屠猪为市者,可屠公猪。若屠母猪卖之,按例治罪,并令赔偿。再者,先是,圣汗及诸贝勒向旗人强行购豕,至是,永行禁止。准予售豕人自愿越旗议价出售。 诸贝勒家人,有强行买豕者,照例治罪。勿向汗及诸贝勒奴购豕,否则其购买之人及出售之奴仆,皆照例罚之。明国,朝鲜及蒙古人等,勤牧善良,遂以致性畜繁盛。而我国之人若不善养牲畜,一味宰杀,则牲畜何由得蕃。嗣後,务须勤加牧养。 初二日,明徐参将,亲率船十,驶入辽河即泊於彼岸,并 令其四船,驶入河湾,以觇满洲兵情形。满洲守城步兵,分两翼堵其入口攻之,尽斩其二百人,获其四船。 十三日,奈曼部贝勒洪巴图鲁弟之子鄂齐尔台吉,往征察 哈尔,杀人百,获牲畜约二百,前来进献汗。十六日,汗与诸贝勒集殿,鄂齐尔台吉,因察哈尔汗不道,来投天聪汗,往征 察哈尔,杀人并有俘获来献,赐号鄂齐尔豁绍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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