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办夷务始末选辑卷二

《筹办夷务始末选辑》·佚名
道光三十年七月二十五日 二十六日 九月二十六日 二十七日 十二月二十六日 咸丰八年三月二十四日 二十六日 咪唎■〈口坚〉条款 四月初一日 十六日 五月十八日 俄夷和约 咪夷约和 二十三日 夷和约 六月初九日 十二月十八日 咸丰九年三月二十日 七月初七日 八月二十二日 九月初九日 十月十五日 二十一日 十一月十一日 十二月二十三日 咸丰十年三月初八日 十二月初三日 初十日 咸丰十一年四月十四日 五月三十日 ·道光三十年七月二十五日 道光三十年(一八五○)七月二十五日(乙卯),闽浙总督刘韵珂、福建巡抚徐继畲奏: 福州一口,当道光二十四年开关之际,■〈口英〉夷派有领事夷目李泰郭来福驻扎,租住城内鸟石山积翠寺房屋。嗣该夷等在南台口岸开市贸易,与之要约明白:嗣后惟领事夷官准租城内房屋,其馀夷商俱遵条约住城外港口;并令将房屋租约送地方官用印,不准私租。六、七年来,臣等随时随事相机驾驭,尚各相安无事。本年■〈口英〉夷领事若逊回国,交翻译官金执尔代办通商事务。该国有讲经夷人二名来福州租屋,金执尔即在城内乌石山下之神光寺代向寺僧租屋两间,将租约送侯官县用印;该县兴廉因上年曾有夷官租赁城内寺屋、收存行李之案,误谓事同一律,即于租约内用印交给。数日后,即有在城绅士缮写公启交侯官县转致夷官,令讲经人作速搬出城外。旋有书院肄业生童谓神光寺係各生童会课之地,难容夷人租住,应各约会同至寺内与之讲理;公具告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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