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六四 北大感旧录十
《知堂回想录》·周作人
十四,钱玄同 钱玄同的事情真是说来话长,我不晓得如何写法好,关于他有一篇纪念文,原名“最后的十七日”,乃是讲他的末后的这几天的,似乎不够全面,要想增补呢又觉得未免太苏了,那么怎么办才好呢?刚好在二月十九日的《人民日报》上看到晦庵的一篇“书话”,题曰“取缔新思想”,引用玄同的话,觉得很有意思,便决定来先作一回的“文抄公”,随后再来自己献丑吧。原文云: “《新社会》于一九二〇年五月被禁,在这之前,大约一九一九年八月,《每周评论》已经遭受查封的命运,一共出了三十七期。当时问题与主义的论争正在展开,胡适的‘四论’就发表在最后一期上,刊物被禁以后,论争不得不宣告结束,大钊同志便没有继‘再论’而写出他的‘五论’来。一九二二年冬,北洋政府的国务会议进一步通过取缔新思想案,决定以《新青年》和《每周评论》成员作为他们将要迫害的对象。消息流传以后,胡适曾经竭力表白自己的温和,提倡什么好人政府,但还是被王怀庆辈指为过激派,主张捉将官里去,吓得他只好以检查糖尿病为名,销声匿迹的躲了起来。正当这个时候,议员受贿的案件被揭发了,不久又发生国会违宪一案,闹得全国哗然,内阁一再更易,取缔新思想的决议便暂时搁起。到了一九二四年,旧事重提,六月十七日的《晨报副刊》第一三八号上,杂感栏里发表三条‘零碎事情’,第一条便反映了‘文字之狱的黑影’: 这条杂感署名‘夏’,夏就是钱玄同的本名,谜语其实就是玄同自己的创造。当时北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