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 在燕迁徙
《徽钦北徙录》·佚名
天眷五年,宋绍兴八年戊午,或日,帝同契丹海滨侯耶律延禧共入一官署,相谓曰:「赵公,你从何处来?」帝曰:「自源昌州筠从州西江州五国城至此,踯躅数千里,父母妻室俱亡,苦楚备及。今日重瞻,乃余生也。」海滨侯曰:「我与你相去不远,自海耀州至此,亦约五千余里。自曩者于燕京一别,今方再会,路途辛苦,万死一生。今日北国皇帝,呼我二人来此,未知何意?」帝曰:「生不如死,听之可也。」延禧然之。坐久,内侍传金主命着耶律延禧并赵桓二人同归鸿翼府居止。是后两人只拘囚于彼,早晚饮食不缺,寝处亦有床榻。 或日,延禧执帝手,附耳密语,帝拱手加额曰:「皇天皇天!」后有人告帝与海滨侯同谋叵测,遂命二人分居。帝出居赡养寺僧舍,海滨侯不知所往。帝每日与寺僧别作消遣,饮食亦寺僧供给。 或日,阿计替到寺,见傍无人,乃密语帝曰:「闻南朝天子建都临安,刘豫乃金国所立,今已杀之。又闻人言:朝廷近与南朝和议,欲以黄河为界,复还南朝三京,及送官人归国,已差下伴送使人矣。」帝但拱手称死罪,余无他语。 或日,有中贵官到寺,手持缣帛二匹授帝曰:「金帝赐尔。」帝乃拜受之。 又曰:「皇帝有旨,戒寺僧勿令非常人与赵言语。」自此半载或三五日,时常有赐布帛酒食之类。 天眷七年,即南宋绍兴十年庚申四月,帝至京将二载,只在赡养寺中拘禁,容貌稍平复。 或日,有贵人家平骑入寺,寺僧命左右引帝入小室,戒之曰:「慎勿出外闲行,今日是盖天大王夫人来此作斋,恐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