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徙五国城

《徽钦北徙录》·佚名
或日,阿计替手持文字谓二帝曰:「我共官人不免又要走五七百里路也。」 帝问:「何也?」阿计替曰:「金主又命徙汝等于五国城安置之故耳。」帝喟然曰:「将我父母如是之东迁西播,不仁甚矣。」乃掩泣而退。 次早,阿计替引二帝及后徒行,及护卫六七十人出西江州后,纵火烧其屋宇而去。约行六七十里,太上及太后皆不能行,泣告阿计替曰:「何不告知金国皇帝,就此地将我等敲杀,以免匍匐千里路也。」阿计替曰:「且耐辛苦前去,莫思他事。有我在此,你三人且省烦恼。」 自此又行五七日,郑太后病甚,不能动,少帝负之而行。是晚,太后殂于树林下,时年四十七岁。仓卒之间,于路傍取佩刀掘一坑,以身兜土而埋之。二帝俱恸哭失声,护卫亦有不忍而嗟悼者,亦有促行而倨詈者。二帝不胜哀苦,幸阿计替再三劝勉,又行至三日,始达五国城下。 其处颇有类于西江州景况,据云此处乃昔时囚契丹阻羌西部落黑水吐蕃奚国酋长之处。入其城中,有居民五七十家,荒残不成伦次。行至官府署,有大庭及廊庑皆倒卸。护卫者引二帝至庭下,见上坐一紫衣老番人。阿计替即于怀中取出文书示之,老番唯唯,使人引帝入左庑下小室,又进一窄室,仅有土台,可坐两人而已。四面有土墙,当前有木棚,护卫者缄封而去。至日晨,得饭一盂,分食之。居此凡七八日,大抵每日一餐,锁闭而已。 天辅十四年,即绍兴元年辛亥,此一年中,惟金主生日得酒肉一次,七月七日祭神得酒肉一次。阿计替与其弟香查理争番奴,手杀之。至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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