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安排日事迹卷十二

《偏安排日事迹》·佚名
四月癸丑朔,革御史王孙蕃职为民,刘宪章法司提问。 给死难诸臣申佳胤等三代诰命。 减临淮侯李祖述禄三之一,以祖券免死。罚朱元臣俸二年。 加淮宁侯孙维城太子太傅、襄卫伯常应俊太子太保;应俊仍荫子。 准高杰子元爵袭封兴平伯。 卫胤文欲联高营心,故请也。 命严缉「从逆」侯恂。 刘泽清纠其遣子求解、重贿夤缘故也。 杖犯人詹有道一百,仍立枷三月。 以擅闯宫门,口出秽言。 革锦衣卫佥书赵世臣职,掌班等提究。 时佥书等官准状拘人,兼以人役诈骗,先有旨诘掌锦衣卫冯可宗。至是,世臣复准状,故纠之。 丙辰,惠安伯张承志疏纠文选司郎中陆康稷。诘责之。 康稷掌铨公执;勋臣干请不遂,嗾承志纠,语甚(?)。 命兵科左吴适回奏。 先,勋臣杨鹗撤回,适荐鹗可仍抚荆兼督黔、蜀;有「闻与镇臣良玉慷慨同仇,共矢夹辅」语,遂辅臣奕琛票旨「回奏」。时传良玉已反故也。 准徐允爵袭封魏国公。 左良玉兵破九江。是夜,死。 时江督袁继咸闻闯贼南渡,恐由岳犯长沙,则袁、吉危;乃以邓林奇、郝效忠、陈麟三将守九江,自统副将汪硕画、李士元等据袁、吉,已登舟矣。闻良玉反,复旋九江,移诸将家入城,系兵心;诸将列兵城外,拒战。九江士民环集,言「众寡十不及三,激之祸不测;不若俟良玉至,谕以理。诸将敛兵入守,相机而行」。继咸曰:『入城示弱,不可』。乃逆弁郝效忠则已不待命,随家口先入矣。良玉舟抵北岸,书言「愿握手一别,为皇太子死」;九江士民泣请继咸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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