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安排日事迹卷三

《偏安排日事迹》·佚名
下于奉先殿,以大行皇帝、皇后祔祭。 以太庙未成故也。 命暂停缉事衙门,以五城御史纠察。 苏松巡抚祁彪佳言:『洪武初,官民有犯,或收系锦衣卫;当事者因非法凌虐,高皇帝乃于二十年焚其刑具,送囚刑部审理:是祖制原无诏狱也。后乃以煅炼为功、罗织为事,虽朝廷爪牙,实权奸鹰狗;迫勒成狱,法司无敢雪冤:此诏狱〔之〕弊也。洪武十五年,改仪鸾司为锦衣卫,端常直驾侍卫,未尝有所理摄。迨东厂立,始开告密;用银而打事件,得贿而鬻刑章。无籍凶恶,倚恃投充;鲜耻士绅,交通幸免。飞诬多及善良,赤棍立致巨万。招承多出吊拷,怨愤充塞京畿。欲绝苞苴,苞苴弥甚;欲清奸宄,奸宄益多:此缉事〔之〕弊也。若夫刑不上大夫,祖宗忠厚,立国之本。及逆瑾用事,始去衣受杖;刑章不归司败,扑责多及直臣。本无可杀之罪,乃加必死之刑。当其血溅玉阶、肉飞金陛,班行削色,气短神摇;即恤录随颁,已魂惊骨削矣。天下归忠直之誉,朝廷受愎谏之名:此廷杖之弊也』。疏奏,阁臣曰广拟革;不允——诸内臣意也。曰广疏奏甚力,有「缉事〔不〕除,宗社且不可知,何厂卫」等语;乃命五城御史体访——识者已知厂卫之必复矣。御史朱国昌复极言立厂卫之害;报闻。 升国子监监丞陈龙正礼部员外、原任临川知县张采礼部主事。 后北兵入嘉兴,龙正居家病疟;感愤,不疗死。 加去任吏部尚书张慎言、工部尚书程注太子太保,予荫。 巡抚湖广何腾蛟疏陈守楚要着,以固长江。从之。 言『楚土地自荆、襄下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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