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清代官书记明台湾郑氏亡事》·佚名
康熙二十二年(一六八三)二月甲申(十二日),调兴化等处官兵同水师进剿。 提督施琅奏:冲风破浪固赖水师,若至彭湖、台湾登岸击贼,须得陆路兵相为协力,请檄调兴化江东诸路官兵三千余人配船进剿。上报可。 三月丁卯(二十五日),命总兵官朱天贵仍留福建。 提督施琅奏:进剿台湾,选派水陆官兵已足办贼,平阳总兵官朱天贵所部之兵似不必更留福建,虚糜粮饷,请发回原汛。议政王等议:如其言。上谕:今提督施琅进剿台湾,深入海岛,朱天贵及原带官兵仍留福建,在后策应,听施琅调遣。 五月甲子(二十三日),趣提督施琅进兵。 先是,总督姚启圣奏:海贼刘国轩遣伪官黄学携书至,有屈使赴议之请。据黄学云,国轩等请照琉球、高丽外国之例,称臣进贡,奉正朔、受封爵,但不薙发登岸。应否如其所请,遣官往议,请敕下臣等遵行。上谕:台湾贼皆闽人,不可与琉球、高丽国比。如果能悔罪,薙发归诚,该督、抚等遴选贤能官员前往招抚。或贼闻知大兵进剿,计图缓兵,亦未可料;其审察确实。倘有机可乘,提督施琅即遵前旨进兵。至是,启圣奏遣福州副将黄朝用往谕,刘国轩等仍如前言。上乃趣施琅速行进兵。 闰六月己巳(二十九日),提督施琅奏克彭湖。 海贼刘国轩知大兵进剿,调集战船二百余艘、贼兵二万余前来彭湖固守各险要。六月十四日,琅率将士由铜山进发。十六日抵彭湖,击败贼众,杀伪官兵二千余人。二十二日,分兵为三支,用火器夹攻,复大败之,获贼船三十余艘,焚毁者一百五十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