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宪录卷全续编

《永宪录》·萧奭龄
雍正五年岁在丁未。 春正月戊子朔。 上御殿受朝贺。 辛卯。上幸圆明园。 开直隶营田捐赎例。 和硕怡亲王总理水利营田使允祥奏。大学士朱轼请收用谙练之员效力营田。欲集效力以厚民生。并非旁借赀财以省国帑。查汉制。力田与孝弟同科。所以劝率之者甚厚。元臣 【 翰林学士】 虞集议兴水利所富民。欲官者合其款。分以地。以万夫耕者为万夫长。以千夫耕者为千夫长。而明臣徐正明潞水客谈有垦田赎罪之条。盖以鼓舞之与督责。其效相什伯。而自为己谋与为官谋。具力亦相什伯也。今以重农务本之故。而开以功名之路。则人思自奋矣。田成工竣。所费之赀仍归原主。国家锱铢无所利焉。则人益自奋矣。且官之首务。重在养民。使其果克成功。材堪任使。已有成效。命之以官。所谓任能授职者也。应如朱轼所请。收用情愿效力营田人员。分别议叙。但营田之事。须因地制宜。圩有大小。渠有长短。建闸而土木石工不等。筑坝而土木石工悬若。请将各项工程。相度估值。然后计效力人员。各量己力。自认工段。立限报完。仍于十年之内。盖落地方官扣还原本。惟赎罪之人不准给还。其营田止于十顷者。十年给本亦属零星。曷征解营田使衙门。以为修理河渠之用。约计营田一亩用银一两。开渠建闸用银一两作营田一亩。 往例。捐纳俊秀监生正项杂费需银将三百金。此例只银百两。又革除一应浮费。有力者便之。是后诸捐例皆不复有加。至州同止多银五十两。遂授六品职。亦前此未有者。今上登极。侍讲薄海遂有名器滥觞乞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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