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海军章程第九
《北洋水师章程》·佚名
仪制 冠服 相见礼节 国乐 军乐 王命旗牌 印信 冠服: 凡海军大小官员,恭遇万寿圣节、元旦、冬至令节,行礼冠服,均着行装,若因公在岸,与在岸各官同。 凡海军大小官员在船,除管带官、文案、交应官、医官听着长服外,余均短衣窄袖,以便操作。 凡各船水手头目以下,俱用浅檐草帽、紧身袄挎,腰束蓝色带,襟前线缝某船几等水手名姓等字,随身各佩小刀一柄。 凡海军大小官员接见外国官员,除管带官用行装服色外,余俱短服,顶帽不佩(巾分)。 凡海军大小官员,四季皆戴冬冠。 凡海军官弁,在船应着号衣,其领袖上用何花色标记,由海军衙门拟定饬发遵办。 相见礼节: 凡北洋海军总兵官见本管提督,如各省绿营副将见本管总兵官之仪,余照旧例。 凡各船大、二、三副等官,管轮官,见本船管带官,俱用属员见上司仪;见别船管带官,如职衔相当,用敌体仪。 凡各兵船迎送海军衙门堂官、钦差大臣、督、抚及阅操大员,声炮三响,船上列队奏乐;提、镇、司、道带有总办职事因公到船者,迎送声炮三响,不列队奏乐。 凡海军大小官员见外国官员,用敌体仪。如我兵船先在港口,外国兵船后至,彼声敬国炮二十一响,我兵舱应如数答之;彼再声敬官之炮,我兵船亦按彼官应声炮数答之。若外国兵船先在港口,我兵船后至,声炮同彼例。提督视外国-等提督,总兵视外国三等提督。 凡海军官员迎送中外官员,概不准离船。 凡迎送声炮,均听提督令,提督不在船,听督队官令。 国乐: 凡兵船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