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二五

《宋会要辑稿》·徐松
【宋会要】 宋铨选中 侍郎右选 三班院 真宗咸平二年十一月,左赞善大大魏廷式同勾当三班院,时初取使臣殿最,命廷式与枢密都承旨赵镕、李着同主其事。 三年十一月,诏三班院公事不少,不许接见宾客。 四年五月,诏:「三班院应差使臣知县,选差有行止者,不得以衙前及富饶商贾授班行者充,仍令枢密院更切拣选。」 六月,诏:「三班院使臣应经磨勘已转班行者,改转后七周年再与磨勘。其供奉官、侍禁、殿直、奉职若补班行及四年以上,借职三年以上者,并依例与磨勘。所有曾经磨勘转不得者,候住程一次回起,自磨勘日后及三年以上,再与磨勘后,亦依例七周年,更与磨勘。所有已经磨勘不转者,及得指挥更一次差遣者,并三年后更与磨勘,若更不转者,即候三年后更与磨勘。所有元得指挥依例差遣者,即七年后更与磨勘。」 闰十二月,三班院言:「所磨勘使臣功过内,监押、巡检、监当物务者,除系收趁课利场务一一牒省会问增钱数外,其余捉杀贼盗及巡捉私茶盐并场务收到出剩物色功过等,本院自来只以使臣执到逐处批书印纸解由为凭,照证磨勘,先降宣命,令逐处依印纸抄上劳绩过犯,别录实封状一本,先具闻奏,送三班院磨勘。其间亦有会问诸处文字齐足,只是未有奏状者,却下本州岛军勘会,每有住滞。况所奏文状,亦与批书印纸一般,乞自今只以使臣执到印纸解由照证磨勘。」从之。 五年正月,诏:「自今都巡检差供奉官,或遇少供奉官时,即差历事有武勇侍禁。内地州府兵马监押、巡检、同巡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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