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系六

《宋会要辑稿》·徐松
宗室杂录 【经进总类会要】: 绍兴二年三月二日,臣僚言:「窃闻皇兄故州观察使安信亡殁「州」上当脱一字。,有孤遗男女三人,止是乳母张氏提携往来,寄食他舍,行路之人,见者怜悯。其本宫尊长安时亲则伯父,又职承祀,实任一官之事,坐视不恤,乞赐行遣。」诏安时特降一官,其张氏并孤遗三人并给孤遗钱米,令仲蒸收管存恤。 四月二十五日,权主管行在宗正司仲蒸言:「宗室文武官近有径诣朝廷陈乞差遣,意在侥求。欲乞自合该堂除之人方得经由朝廷,余官并合赴吏部注授。」从之。 闰四月十三日,诏:皇叔祖检校少保、武泰军节度使、追封平原郡王仲综合得遗表恩泽,候孙女出嫁日,夫特与补承信郎。从其子士申所乞也。 八月十九日,吏、礼部、太常寺言:「宁州观察使、安定郡王令话薨。伏见荣州防御使、权行在宗正司令畤时止切属近行尊,合依例袭封。缘别无案籍检照,乞依昨令话袭封事理,集行在见任待阙寄居宗室议定,取旨施行。」从之。 十二月一日,诏:故安定郡王令话亲孙女三人,候出嫁日,依仲综例,女夫与补承信郎。以其用遗表恩陈乞也。 三年正月四日,臣僚言:「比来宗室〔有〕贫乏不能自存,官不为给历者;或已给历,而不为支俸。有该普恩量试,不为保奏;或因去失告敕,已给公据,而有司尚需去失以前干照者。望诏有司,凡宗室流寓所在, 其未给历者,令依累降旨挥,速以给历,即令按月支俸。其该普恩量试,或去失告敕,若已给公据,别无伪冒,即令起奏施行,并不得非理阻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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