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官 制(上)

《隋唐五代史》·吕思勉
隋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不主事,不置府僚。太尉、司徒、司空为三公,参议国之大事,依后齐置府僚,无其人则阙。寻亦省府及僚佐。炀帝即位,废三师官。唐复置,亦皆不设僚属。 尚书省:隋置令、左右仆射各一人。总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六曹尚书,是为八座。属官有左右丞各一人,都事八人,分司管辖。六尚书分统三十六侍郎,分司曹务。后改都官为刑部,度支为民部。炀帝改三十六曹曰司,侍郎曰郎,惟六曹仍称曹,各置侍郎一人,以贰尚书。唐太宗尝为尚书令,臣下避不敢居,乃以仆射为长官。郭子仪尝以功高拜尚书令,末年李茂贞亦尝一守尚书令,旋亦辞避。见《旧纪》天复三年(903年)。六部:《武德令》以礼部次吏部,兵部次之,民部次之。贞观年,改以民部次礼部,兵部次之。高宗即位,改民部曰户部。则天初,以户部次吏部,礼部次之,兵部次之。六部各领四司。改诸司郎曰郎中,而以员外郎副焉。 门下省:隋讳忠,改侍中曰纳言,置二人。炀帝改曰侍内。唐复为侍中。下有给事黄门侍郎四人。炀帝减二人,去给事之名。下有散骑常侍、通直散骑常侍、谏议大夫、散骑侍郎、员外散骑常侍、通直散骑侍郎、给事郎、员外散骑侍郎等,皆前世集书省之官也。 唐门下侍郎二人,以贰侍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皆分左右。常侍之分左右,事在显庆二年(657年)。谏议之分左右,事在贞元四年(788年)。武后时,置补阙、拾遗,亦分左右。皆左隶门下,右属中书。给事中之职,凡…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