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新莽的改制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中国史》·吕思勉
当秦汉之世,实有一从东周以降,悬而未决的社会问题。制民之产,在古代的政治家,本视为第一要事。“先富后教”,“有恒产而后有恒心”,民生问题不解决,政治和教化,都是无从说起的。汉代的政治家,还深知此义。“治天下不如安天下,安天下不如与天下安”,乃后世经验多了,知道“天下大器”,不可轻动,才有此等姑息的话。汉代的人,是无此思想的。多数的人,对于社会现状,都觉得痛心疾首。那么,改革之成否,虽不可知;而改革之事,则终不可免,那是势所必然了。然则汉代的社会,究竟是何情状呢? 当时的富者阶级,大略有二:(一)是大地主。董仲舒说他“田连阡陌;又颛川泽之利,管山林之饶”,而贫者则“无立锥之地”。(二)是大工商家。注215晁(cháo)错说他“男不耕耘,女不蚕织,衣必文采,食必粱肉”,“因其富厚,交通王侯,力过吏势”。因以兼并农人。封建势力,未曾刬(chǎn)除,商业资本,又已兴起。胼手胝足的小民,自然只好“衣牛马之衣,食犬彘之食”了。 汉世救正之法,是减轻农民的租税,至于三十而取一。注216然而私家的田租,却十取其五。所以荀悦说:“公家之惠,优于三代,豪强之暴,酷于亡秦。”武帝时,董仲舒尝提出“限民名田”之法,即是替占田的人,立一个最大的限制,不许超过。武帝未能行。哀帝时,师丹辅政。一切规制,业已拟定,又为贵戚所阻。至于法律上,贱视商人,如“贾人不得衣丝乘车”;“市井之子孙不得为宦吏”等,于其经济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