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尼布楚交涉

《中国近代史》·蒋廷黻
从顺治元年到康熙二十五年,四十余年中、俄在黑龙江的冲突,在俄国方面,完全是地方人民及地方官吏主动,马思哥至多不过批准,有时不但未批准,且欲禁止而不能。地方的动机,最高在图开辟疆土以邀功,普通不过为发财而已,此外实际急迫的目的在图粮食的接济。彼时俄国中央政府亦想与中国发生关系,但其目的及方法完全与地方的不同。我们试一研究俄国屡次派使来华的经过就能明了其动机所在。《东华录》载: 顺治十七年五月丁巳,先是鄂罗斯察罕汗于顺治十二年遣使请安,贡方物,不具表文。因其始行贡礼,赉而遣之,并赐敕,命每岁入贡。后于十三年又有使至,虽具表文,但行其国礼,立而授表,不跪拜。于是部议来使不谙朝礼,不宜令朝见,却其贡物,遣之还。后阅岁,察罕汗复遣使赍表进贡,途经三载,至是始至。 据此纪录,则顺治年间俄国曾三次派使来华:第一次在十二年(1655),第二次在十三年,第三次在十七年。此中有一误会,第一次的使者是亚尔班(Seikul Albin)。他不过是公使背喀甫(Theodore Isakovitch Baikoff)的随员,先到北京来报信,所以"不具表文",第二次的公使就是背喀甫,所以第一次及第二次实系一个使团。我们从俄国政府给背喀甫的训令就能看出俄国对中国注意所在。俄王要背喀甫向中国皇帝转达俄王的友谊及和好之善意,表示俄国欢迎中国公使及商人到俄国去,打探清廷对俄国的实在意志,是否愿通使通商,调查中国接待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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