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二百十六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佚名
洪武二十五年二月壬子朔,监察御史宫俊奏:“刑名不实,法司以面欺,例当斩。”上曰:“奏对不实,自有常律,何得一以例论?宜依律。” 云南布政使司贡生员杨嵩等六人入国子监,命月朔朝见,著于令。 诏:“自今凡传制、遣使、持节等仪,皆由东阶出入,无得径由中道。” 四川都指挥同知徐凯言:“成都六衞,西蜀重镇,其军士宜以十之六屯田,余皆守城,惟汉州地广民稀,宜全发二卫军士往彼,屯种自食。”从之。 癸丑,以大理寺卿周志清为都察院右副都御史,通政使张廷兰为大理寺卿,兵部右侍郎叶瓛为通政使。 甲寅,赐广西思明府土官知府黄广平钞百锭、文绮十疋。 云南前衞指挥佥事董赐、丽江府知府木初、景东府知府俄陶、临安府嶍峨县土官禄宁、马龙他郎甸长官普赐、大理府蒙化州判官左禾、赵州云南县丞杨奴、赵州千夫长自香、杨应百夫长弓抽、楚雄府镇云南州土官良定边、县丞阿鲁孙来朝,贡马,赐绮帛、钞锭有差。 乙卯,镇南衞卒六人造官船于韩桥,擅伐民树木为楼橹,民诉之。上曰:“辇毂之下尚如此,其他可知矣。”命斩其为首者一人以示众,余杖之,谪戍甘肃。 丁巳,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山东青、兖、登、莱、济南五府饥歉,上命免徵今年鱼课,听民渔以助食。 戊午,祭太社、太稷。 诏在外公侯伯还京师。先是,命曹国公李景隆等往陕西等处练兵备边。至是,召景隆及凉国公蓝玉、开国公常昇、长兴侯耿炳文、东平侯韩勳、安庆侯仇政、西凉侯濮璵、定远侯王弼、江阴侯吴高、鹤…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