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一百三十三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佚名
洪武十三年八月己未朔。 庚申,皇第二十一子模生。 以广西都指挥同知耿良为都指挥使。 辛酉,遣使敕谕广东都指挥使司及南海卫指挥使司官曰:“戍边御侮,不致民艰,将之善也,若居斯任者,为国不能宣忠效力,为民不能御灾捍患,是废其职,罪将何归?前者,海寇出没,为患不一,东莞尤甚,尔等坐视生民涂炭,朕将致罪而复容之者,待尔俘囚来献,以功盖愆也。今久不捷报,事果何如?故敕尔等宜讨寇必克,擒缚以来,若仍前怠事,则并问东莞之罪,为将者不任,律有弃市之条,尔其听之。” 置寿州、泗州、庐州、仪真四卫指挥使司。 丙寅,定天下巡检为杂职。 丁卯,遣官释奠于先师孔子。 戊辰,祭太社、太稷。 己巳,遣官祭历代帝王。 辛未,夕月。 改国子学典膳为掌馔。 遣应天府尹曾朝佐祭历代忠臣庙。 壬申,祭太岁、风云雷雨、岳镇、海渎、山川、月将、城隍诸神,遣官祭旗纛。 癸酉,徵贤良方正杨遇春等至京师,遇春上疏乞归,许之。 乙亥,以故鞑靼、色目将士在军中者六百六十一人为先锋。 丙子,监察御史连楹等劾奏应天府尹曾朝佐祭历代忠臣,不具祭服,有乖典礼。上顾问廷臣,吏部尚书阮畯言:“祭前代之臣,不具祭服,相承已久。”上命翰林院考证以闻。翼日,翰林院奏祭前代忠臣便服行礼为宜,遂诏应天府以为常式。 太原府阳曲县地震。 置市买、食酱、桐马三局,每局正一人、副二人。 戊寅,诏罢松州卫指挥使司。时上以松州卫远在山谷,军士屯种不足以给,而劳民馈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