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卷七十七

《大明太祖高皇帝实录》·佚名
洪武五年十二月甲戌朔,诏曰:“农桑,衣食之本;学校,理道之原。朕尝设置有司,颁降条章,敦笃教化,务欲使民豊衣足食,理道畅焉,何有司不遵朕命,秩满赴京者,往往不书农桑之务、学校之教,甚违朕意。特敕中书,令有司今后考课,必书农桑、学校之绩,违者降罚,民有不奉天时、负地利及师不教导、生徒惰学者皆论如律。於戏!彝伦不振,实君师之过,坐享民供而不修政教,亦岂职分之当为?凡在臣民,体朕至意。” 赐濠梁等卫军士六万九千九百四十八人绵布战袄。 夜有星赤色,起自郎将旁东北,行至云中没。 丁丑,征南副将军江夏侯周德兴班师还京。诏论功行赏,征南将军卫国公邓愈绮、帛各八匹,营阳侯杨璟、宜春侯黄彬绮、帛各六匹,都督佥事王诚等绮、帛各四匹,江夏侯周德兴、南雄侯赵庸绮、帛各十二匹,江阴侯吴良、指挥佥事左君弼绮、帛各十匹,平章李伯昇等绮、帛各八匹,其余指挥以下及军士赏各有差。 己卯,上谓礼部侍郎曾鲁曰:“朕求古帝王之治,莫盛于尧舜,然观其授受其要,在允执厥中,后之儒者讲之非不精,及见诸行事,往往背驰。”鲁曰:“尧舜以此道宰制万世,如执权衡物之轻重长短,自不能违,而皆得其当,此所以致雍熙之治也。后世鲜能,此道于处事之际,欲求一一至当,难矣。”上曰:“人君一心,治化之本,存于中者,无尧舜之心,而欲施于政者,有尧舜之治,决不可得也。”鲁又曰:“尧舜之道,载之典谟者,无以加矣。至于修身理人,本末次第,具在《大学》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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