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
《朝鲜王朝实录[孝宗实录]》·佚名
(丁酉)八年清順治十四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辰,太白晝見。 1月3日 ○丙午,以黃儁耉爲持平,李厚源爲判義禁府事。 ○上引見大臣及備局諸臣,禮曹判書李厚源曰:「頃見江都留守狀本,曾在先朝,以金尙容死節,賜廟額忠烈,而該曹趁不擧行云。臣則曾未聞有賜額之擧,而聞趙絅所撰先王誌文中,有此一款云云。先朝旣無賜額之命,則絅何敢率爾載錄於誌文中乎。」上曰:「果有賜額之擧,則其家豈不知之,而該曹亦豈有掩置之理乎?」領議政鄭太和曰:「先考《政院日記》,又考實錄,則可以知之矣。」上曰然。左議政沈之源曰:「《宣廟朝實錄》乃是奇自獻輩所撰修,而誣以誕妄不根之說,終成穢史。故先王朝,使大提學李植改修,而未及卒業。豈可使自獻輩之所修,仍令傳後乎。」上曰:「令大提學蔡𥙿後專管,而領敦寧府事金堉監修可矣。」厚源曰:「聞宋時烈方在草土,病勢深重云矣。」上曰:「聞來驚慮。鄕曲所難者醫藥,使鄭後啓,齎內局藥物,速往救之。」 1月4日 ○丁未,太白晝見。 ○金川郡守李廷相、三和縣監韓楫辭朝,面諭以遣之。 ○右議政元斗杓上疏曰: 臣起身白徒,不文不武,幸際風雲,得忝勳籍。前後歷試,非由才實,豈料夢寐之外,復叨此萬萬不稱之地乎?揆分量力,決難承命。伏乞亟賜鐫改,以重名器,以安微分。 命承旨往諭之。 1月5日 ○戊申,太白晝見。 ○右議政元斗杓再上疏乞免。命不允批答。 1月6日 ○己酉,太白晝見。 ○諫院啓曰:「頃日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