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台案汇录丙集》·佚名
一○二、内阁学士吴金奏折(请将台湾另分一省,添设巡抚)乾隆二年四月十五日 一○三、闽浙总督那揭帖(淡水防厅添设鹿仔港、竹堑二巡检,彰化县添设猫雾抹、八里坌二巡检,并颁给印信)乾隆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一○四、闽浙总督那揭帖(覆奏雍正九年题请添设凤山、诸罗县丞各一员,彰化县属巡检三员均非间冗,无可裁汰)乾隆八年七月三十日 一○五、刑部副折(议覆福建按察使曹绳柱奏台地审解等事)乾隆二十七年五月二十七日 一○六、户部「为内阁抄出巡台御史李宜青奏」移会(条陈台湾事宜乾隆二十九年九月) 一○七、户部「为本部议覆内阁抄出巡台御史李宜青奏」移会(李宜青条奏台湾水沙连归公田园、台地运米商船,以及考试生产,换班官兵各事宜)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初五日 一○八、大学士公阿等奏折(议覆闽督富勒浑等奏台湾地方善后事宜)乾隆四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一○九、兵部「为内阁抄出原任闽督雅德等奏」移会(撤除淡水厅树林口隘丁)乾隆五十一年闰七月初六日 一一○、吏部题本(议覆闽督觉罗伍拉纳奏请划分台湾南北两路理番同知责职)乾隆五十七年五月初八日 一一一、户部「为内阁抄出福州将军赛冲阿奏」移会(酌议凤山县城移回旧县兴隆里地方)嘉庆十二年二月十三日 一一二、户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孙尔准奏」移会(抵任后奏报查察地方情形及筹办事宜)道光三年九月 一一三、户部「为内阁抄出台湾道周奏」移会(拨用道库备贮银两)道光十七年二月 一一四、户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