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台案汇录丙集》·佚名
四六、署理福建巡抚王士任题本(请修理红毛城)乾隆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四七、工部题本(报销台湾城汛栽种茨竹以及建造城门、炮台、望楼等项费用)乾隆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四八、闽浙总督喀尔吉善题本(报销台湾北路淡水同知并猫雾捒、鹿仔港、竹堑、八里坌各巡检建盖衙署、监狱工料银两)乾隆十六年正月二十日 四九、刑部「为本部会同吏部等部议覆内阁抄出福建按察使朱珪奏」移会(议覆福建按察使请于厦门同知衙门建设监狱)乾隆二十九年十一月 五○、工部副奏(查核台湾府并嘉义县城工估价做法)乾隆五十五年六月 五一、户部「为内阁抄出福建巡抚韩克均奏」移会(官民捐建嘉义城垣工竣,请分别奖励)道光七年四月 五二、闽浙总督孙尔准等奏折(官民捐建淡水厅城垣、坛庙,请奖)道光十年七月初十日 四六、署理福建巡抚王士任题本 署理福建巡抚布政司使布政使加一级纪录一次又军功加一级随带纪录二次驻札福州府臣王士任谨题为具报事:据署福建布政司布政使乔学尹呈详:奉前卢抚院牌,乾隆三年六月初二日准工部咨,营缮司案呈,本年四月十二日,准福建卢焯咨称:查得台湾安平红毛城被风雨倒坏各处,经台协副将具文通报水师提督咨请饬修等因,当经转饬勘估兴修去后。随据台湾县详称:会同副将跴勘核估,实需工料银六百六十二两五钱五分一厘零,备造数册给修等情。查安平红毛城,关系全台保障重地。其被风雨坍坏处所,亟宜如式修筑,以期永固。应于库贮雍正十三年存公银内支给修筑,侯工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