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五月九日的国耻
《大中国史》·吕思勉
第一节 五口通商以来外交上形势的回顾 俄蒙、英藏的交涉,已述如前。然而这还不算外交上最险恶的形势;外交上最险恶的形势,到日本占领青岛,提出二十一条要求而极。今要说明此事,且先回顾五口通商以后,外交上形势的变迁。 从五口通商以后,外交上的形势,可以分作几个时期。五口通商以后,可以称为强迫通商时期。从这一役以前,中国人从未在条约上确认外国人的通商;即或有时许之,而随时撤销之权,仍操之于我。如恰克图的中俄通商,屡次停闭是。乾隆五十七年的《互市条款》,开口便说:“恰克图互市,于中国初无利益。大皇帝普爱众生,不忍尔国小民困苦;又因尔萨那特衙门吁请,是以允行。若再失和,罔希冀开市。”仿佛允许通商,出于中国特惠的意思——到这一次,才以对等的资格,和外国订结条约,许其通商。从此以后,便负有条约上的义务,通不通不由得我国片面做主了。所以从大势上说,自此以前,可以说是外国人极要和中国通商,而中国人很不愿意的时代。酝酿复酝酿,毕竟出于用兵力强迫。这一役,可以算是外国人强迫中国通商,达到目的的时代。第二期,可以称为攫夺权利开始时代。便是咸丰八年、十年两次的条约。这两次条约,轻轻地把“领事裁判”、“关税协定”、“内河航行”,都许与外国了(教士到内地传教,吾人原不敢以小人之心度人,说这是外国借此来侵掠中国的;然而在事实上,却开出后来无穷纷争之端)。而且订下最惠国的条款,使后来丧失一种权利给一国,便是丧失一种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