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四、笔名鲁迅

《生存,并不是苟活:鲁迅传》·许寿裳
我自民六秋,于役南昌,和鲁迅别开三年。在这中间,鲁迅的生活起了大变化。前后可以画分为两段:前者是摩挲古碑,后者是发表创作。这个变化即发表创作,是《呐喊》序文所谓“老朋友金心异”——按即玄同——的催促怂恿与有力的。创作的开始在民七四月,发表在同年五月号的《新青年》,正是五四运动的前一年。其第一篇《狂人日记》(《呐喊》),是借了精神迫害狂者来猛烈地掊击过去传统和礼教的弊害,开始用“鲁迅”作笔名。我说过:“这是鲁迅生活上的一个大发展,也是中国文学史上应该大书特书的一章。因为从此文学革命才有了永不磨灭的伟绩,国语文学才有了不朽的划时代的杰作,而且使他成为我们中国思想界的先知,民族解放上最勇敢的战士。”我当时在南昌,读到这篇《狂人日记》,所说他和人们没有什么仇,“只有廿年以前,把古久先生的陈年流水簿子踹了一脚,古久先生很不高兴”。又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说穿了吃人的历史,于绝望中寓着希望,我大为感动。 觉得这很像周豫才的手笔,而署名却是姓鲁,天下岂有第二个豫才乎?于是写信去问他,果然回信来说确是“拙作”,而且那同一册里有署名唐俟的新诗也是他做的。到了九年的年底,我们见面谈到这事,他说:“因为《新青年》编辑者不愿意有别号一般的署名,我从前用过迅行的别号是你所知道的,所以临时命名如此。理由是:(一)母亲姓鲁,(二)周鲁是同姓之国,(三)取愚鲁而迅速之意。”“至于唐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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