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法与汉儒
《汉唐史论集》·傅乐成
一 汉初的学术概况 所谓“汉初”,是指高祖、惠帝、吕后以及文、景二帝的一段时间(公元前二〇六至前一四一年),凡六十六年。汉朝初建,承袭秦法,但其时的学术思想界,却恢复了战国时代的态势,成诸家并立之局。其盛况虽远不及战国,但其庞杂的情形则十分类似。这是因为秦已覆亡,学术思想上的枷锁业已解除,恢复了自由研究的风气。虽然秦时的“挟书律”及“妖言令”到惠帝、吕后时才废除,但事实上在未废除之前,政府对学术思想,仍是不大过问的。汉初值大乱之后,百废待举,政府既无暇奖励学术;民间也无力量从事学术上的大规模研究,因此在学术上造成一种类似战国但具体而微的局面。战国时代的儒、法、道、阴阳、纵横五家,在汉初仍然活跃,兹依次加以叙述。 汉初的政府,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学术研究机构。学者只是以个人的知识,传授徒众。儒家方面,自汉统一后,叔孙通(秦博士)曾采古礼及秦仪,为汉制订朝仪。但此人乃一政客,而非纯粹的学者[1]。至于汉初儒家的传经者,则有田何(高祖时人)传《易》,伏生(秦博士,高祖至文帝时人)口授《尚书》,辕固生(文景时人)、申公(高祖至武帝时人)、韩婴(文景时人)治《诗》,号“齐、鲁、韩三家”;高堂生(高祖时人)传《礼》,胡母生(景帝时人)治《春秋公羊传》,瑕丘江公(景武时人)治《春秋穀梁传》。总之,儒家诸经,除《乐》在汉初失传,其余均各有传人。文景二帝时,政府设有博士,但文帝好刑名之言,景帝也不亲任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