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别典卷十五
《春秋别典 [标点本]》·薛虞畿
明薛虞畿撰 鲁哀公十五年起 芈尹文者,楚之殴鹿彘者也。司马子期猎于云梦,载旗之长于地。芊尹文拔剑齐诸轸而断之贰车抽弓于𮧴,援矢于筒,引而未发也。司马子期伏轼而问曰:「吾有罪于夫子乎?」对曰:「臣以君旗拽地故也。国君之旗齐于轸,大夫之旗齐于轼。今子楚国有名大夫而灭三等,文之断也,不亦可乎?」子期悦,载之王所。王曰:「吾闻有断子之旗者,其人安在?吾将杀之。」子期以文之言告王,王悦,使文为江南令而大治。 白公问孔子曰:「人可与微言乎?」孔子不应。白公问曰:「若以石投水何如?」孔子曰:「吴之善没者能取之。」曰:「若以水投水何如?」孔子曰:「渑淄之合,易牙尝而知之。」白公曰:「人固不可以微言乎?」孔子曰:「何为不可?唯知言之谓者乎?夫知言之谓者,不可以言言也。争鱼者濡,逐兽者趋,非乐之也。故至言去言,至为无为。夫浅知之所争者,末矣。」白公不得已,遂死于浴室。 楚太子建以费无极之譛见逐。建有子曰胜,在外。子西召胜使治白,号曰白公。胜怨楚逐其父,将弑惠王及子西,欲得易甲人姓名。陈士勒兵,以示易甲曰:「与我,无患不富贵;不与我,则此是也。」易甲笑曰:「尝言吾义矣,吾子忌之乎?立得天下,不义,吾不取也;威吾以兵,不义,吾不从也。今子将弑子之君,而使吾从子,非吾义也。子虽告我以利,威我以兵,吾不忍为也。子行子之威,则吾亦得明吾义也。逆子以兵,争也;应子以声,鄙也。吾闻士立义不争,行死不鄙。」拱而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