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十
《越史通鉴纲目》·佚名
〈起丙戌黎聖宗光順七年盡丁亥黎聖宗光順八年秋九月〉凡一年有奇 〈丙戌〉七年〈明成化二年〉春正月,追徵租賦。 先是,恩赦,丁田賦稅竝行豁免。至是急於用度,復追徵之。 〈御批:弊政,失信。〉 註:丁田賦稅,潘輝注歷朝憲章國用志:黎聖宗定人丁稅例,每人仝年納錢八陌。田土及桑洲稅例,量畝分爲一二三三等,出錢有差。 三月,親試貢士,賜楊如珠等出身有差。 先是議試進士,以丑、辰、未、戌等年爲限。至是會試,取中格二十七名。帝御敬天門親策,賜楊如珠等八名進士出身,阮仁浹等十九名同進士出身,臚傳名第,揭榜于東花門外。頒恩命,賜榮歸。三年一比自此始。 註:楊如珠,超類樂土人。阮仁浹,武寜金堆人。 夏四月,改置五府軍,定軍校。 國初置五道衛軍,衛置總管、都總管、同總管及正副隊長、正副伍長等職。至是改置五府軍。淸化、乂安屬中軍府,南策、安邦屬東軍府,天長、順化屬南軍府,國威、興化屬西軍府,北江、諒山屬北軍府,其太原、宣光二道屬奉直軍。每府六衛,每衛五所或六所,每所軍例各四百人。府置左右都督、都督、同知都督僉事,衛置總知、同總知、僉總知,所置管領、副管領、正武尉、副武尉,每伍置總旗各一。〇以親隨局爲左右羽林軍。舊制,內侍有親隨局,以六品以上至三品官員子充補。至是,陞爲殿前左右羽林軍。 註:五道衛軍。詳見大祖順天元年。淸化、乂安、安邦、順化、興化、北江、諒山、太原、宣光,竝註見光順十年。南策,卽南冊,註見前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