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四

《越史通鉴纲目》·佚名
〈起壬申李仁宗會豐元年盡己巳李英宗大定十年〉凡五十八年。 〈壬申〉會豐元年〈元祐七年〉定租法。 是歲大熟。定田畝徵租每畝三升,以給軍糧。 〈癸酉〉二年〈宋元祐八年〉 〈甲戌〉三年〈宋紹聖元年〉春正月,遣使如占城。 占城貢使不至。遣翰林學士莫顯績往責之。 〈乙亥〉四年〈宋紹聖二年〉夏六月,旱。釋繫囚,蠲租稅。雨。 〈丙子〉五年〈宋紹聖三年〉春三月,太師黎文盛謀逆,洮江安置。 初,文盛得大理人爲家奴,有奇術因懷異圖。會帝幸霪潭,乘小舟觀漁。霧忽起,有船從霧中來,薄帝舟。帝以戈投之,霧散。船中有虎衆,皆危懼。漁人穆愼撒網獲之,乃太師黎文盛也。帝以文盛大臣,有功,不忍誅,安置洮江寨。賞穆愼官,以霪潭之地爲食邑。 〈御批:以文學首選官。至極品。而所爲尚爾,人心尚可測耶。〉 註:洮江,在興化三農縣北。大理,註見太宗崇興大寶五年。霪潭,一名浪泊,註見前編屬漢光武建武十八年。 〈丁丑〉六年〈宋紹聖四年〉春正月,詔定會典。 詔撿挍諸故典條例輯定施行。 秋八月,星書見。 〈戊寅〉七年〈宋元符元年〉秋八月,地震。 彗星見。 註:彗星,星經:彗星,太白妖氣所生,其形如彗,故曰彗星。 〈己卯〉八年〈宋元符二年〉 〈庚辰〉九年〈宋元符三年〉冬十二月,大疫。 〈辛巳〉龍符元年〈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春正月,以李常傑兼内侍,判首都押衙,行殿内外都知事。 註:黎貴惇見聞錄:行殿内外都知事,大臣重職。判首都押衙,職制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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