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景之治

《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黄仁宇
汉朝于公元前202年统一全国,分封异姓功臣为王者七国,同姓子弟为王者九国。又有侯国一百余。封侯只食邑,不理民政。王国则俨然独立,“宫室百官同制京师”。这只算是中央权力还没有稳定之前,“不为假王填之,其势不定”的临时办法。所以帝业一确定,刘邦和吕后,就用种种方法,去消灭异姓功臣。内中只有长沙王吴芮被封四月之后病故,可算善终,又四传之后无嗣才国除。其他或遭擒杀,或被逼而亡命于匈奴,统统没有好结果。 而吕后以女主专政,以吕产为相国,吕禄为上将军。吕氏封有三王,引起朝内大臣和朝外诸王嫉妒,酿成“诸吕之乱”。直到吕家势力被扑灭,文帝刘恒被拥戴登极,汉朝帝业,才算稳定。文帝在位二十三年,传位于儿子刘启,是为景帝,在位十六年。这三十九年,从公元前179年到公元前141年,汉朝的政局,开始正规化。根据传统谥法,“道德博闻曰文”,“由义而济曰景”。文与景都是上好称呼。而刘恒与刘启间轻刑法,减赋税,亲儒臣,求贤良,年岁收成不好就下诏责己,又不大更张,一意与民休息。其恭俭无为,在中国历史上造成“文景之治”,是中国统一以来第一次经历史家称羡的时期。 可是今日我们从长时期远距离的立场看来,这一段历史,也要赋予一种新的解释。 中国因赈灾治水及防“虏”的需要,在公元之前完成了统一,在政治上成为一种超时期的早熟。汉高祖刘邦还沛县时,作歌鸣志自称:“大风起兮云飞扬,威加海内兮归故乡,安得猛士兮守四方!”可见得他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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