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兴中会

《细说民国创立》·黎东方
兴中会成立以前,中国仅仅有过换朝代的革命组织。兴中会成立以后,中国才开始有了不以换朝代为目的,而以“创建民国”为目的的革命组织。 兴中会正式成立的日期,是清朝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七日,公历1894年11月24日;地点,是檀香山一位姓何名宽的华侨的住宅。 当天到会的,连同孙中山在内,共有二十五人。这二十五位是: 孙中山、何宽、李昌、刘祥、程蔚南、邓荫南、郑金、黄亮、黄华恢、钟木贤、许直臣、卓海、李禄、李多马、林鉴泉、郑照、刘寿、钟宇、曹采、刘卓、宋居仁、陈南、夏百子、李杞、侯艾泉。 成立会的主席,是孙中山。他提出了章程九条。其中的第一条,规定了“是会之设,专为振兴中华,维持国体起见”。其他的各条,规定了入会的“会底”银元五元,义捐“惟力是视”;公举正副主席各一人,正副文案各一人,管库一人,值理八人,差委二人;每礼拜四集会一次;新会员须由旧会员一人引荐担保,方能入会;议事以少数服从多数。 这章程及写在章程的前面的缘起,获得到会的人一致通过。缘起,等于是成立宣言,比章程的第一条更为明确地说出兴中会的革命宗旨。全文如下: “中国积弱非一日矣!上则因循苟且,粉饰虚张;下则蒙昧无知,鲜能远虑。近之辱国丧师,强藩压境,堂堂华夏,不齿于邻邦,文物冠裳,被轻于异族。有志之士,能无抚膺?夫以四百兆苍生之众,数万里土地之饶,固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乃以庸奴误国,荼毒苍生,一蹶不兴,如斯之极!方今强邻环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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