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董卓

《细说三国》·黎东方
董卓是凉州临洮郡人,与皇甫嵩是大同乡;但出生在豫州颍川郡轮氏县;父亲在该地当县尉,主管境内的治安与兵役。 董卓生下不久,便被父亲带回凉州,和羌人混在一起。那时候羌人已经占了凉州不少地方。董卓天性好斗,力气不小,会骑马,又会左右开弓,喜欢腰挂双弓。他能打仗,可以当小军官,而不是将帅的材料;读过兵法,却食而不化,不会运用。政治,他却颇为擅长;可惜也只是长于权谋,不明大道。 他发迹很早,在本州做过“兵马掾”,主管武器与马匹;在中央当过“羽林郎”(羽林营中的军官)。不久,他被派在中郎将张奂下面当“军司马”,对汉阳郡的羌人作战,立了微功,升为“郎中”,慢慢地又由郎中升为“西域戊己校尉”。 汉朝校尉的军阶不低,不是今日的校官尉官可比。校尉仅次于将军,而将军的人数极少。最高的一位校尉,是“司隶校尉”,所辖的地域是京城及其外围各郡,等于一个州,称为“司隶校尉部”。他的职权,很像是首都警备司令兼全省保安司令。 西域是新疆天山以南各地。“戊己校尉”没有“部”;西域便是他的“部”。戊己两个字,很费解。原来,这两个字代表东西南北以外的地域(甲乙是东,丙丁是南,庚辛是西,壬癸是北):用在此处,意思是“带兵巡回各地,没有固定的辖区”。 董卓在新疆住了不太久,便丢了官。他很有办法,很快就东山再起,作了并州刺史,又升为河东太守。刺史管一州,职位低,年俸只有(名义上的)六百石粮食。太守管一郡,地位高,权大,兼管民政…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