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 中国政治的新秩序

《细说秦汉》·黎东方
秦王朝的政治制度,在许多方面表现出新鲜的气息。 秦统一后,国土空前广大,据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其地东至海滨暨朝鲜,西至临洮(今甘肃岷县)及羌人居地,南至“北向户”,到了北回归线以南的地方,北则据河为界,与阴山并行,东至辽东。于是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诸官职,分别负责行政、军事、监察。 秦王朝最初设置的三十六郡,包括:陇西(郡治在今甘肃临洮)、北地(郡治在今甘肃庆阳西南)、上郡(郡治在今陕西榆林南)、汉中(郡治在今陕西汉中)、蜀郡(郡治在今四川成都)、巴郡(郡治在今重庆)、邯郸(郡治在今河北邯郸)、钜鹿(郡治在今河北平乡西南)、太原(郡治在今山西太原南)、上党(郡治在今山西长子)、雁门(郡治在今山西大同西)、代郡(郡治在今河北蔚县东北)、云中(郡治在今内蒙古托克托东北)、河东(郡治在今山西夏县)、东郡(郡治在今河南濮阳南)、砀郡(郡治在今河南商丘)、河内(郡治在今河南武陟南)、三川(郡治在今河南洛阳东)、颍川(郡治在今河南禹州市)、南郡(郡治在今湖北江陵)、黔中(郡治在今湖南沅陵)、南阳(郡治在今河南南阳)、长沙(郡治在今湖南长沙)、九江(郡治在今安徽寿县)、泗水(郡治在今安徽淮北西)、薛郡(郡治在今山东曲阜)、东海(郡治在今山东郯城)、会稽(郡治在今浙江绍兴)、齐郡(郡治在今山东淄博)、琅邪(郡治在今山东胶南南)、广阳(郡治在今北京)、渔阳(郡治在今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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