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所谓“中国式的代议制度”
《皇权、绅权与相权》·吴晗
最近,何永佶先生在《观察》四卷十一期上发表《论中国式的代议制度》一文,指出从隋代以来的考试制度,便是中国式的代议制度,考试制度除了考试官吏以外,还有更重要的作用,“殆即政治上的代议Representation作用”。因为科举出身的人,不一定做官,做地方的绅士领袖与代言人,地方的疾苦由绅士去见县知事,由县知事上达给“吏部大员”学台,再由学台上达给皇帝,这是民情上达的一条路。为什么绅士可以把民情上达给县知事呢?因为说不定县知事就是他的同年的缘故。 另一个作用是朝廷的臣子都是从科举出身的,皇帝有什么大事,即下“廷议”。朝廷马上变成一个议会,朝臣既然由科举制度来自各方,则各方的意见和愿望都可在这“中国式的议会”内得个发泄。 结论是这个制度“不但制出来行政的官吏,且选岀来议政的官吏,不但选出行政院的人,且拣出立法院的人,其为一代议制度盖在此。”考试制度是一部不花公家多少钱而能多多少少达到代议目的之一部机器。 何先生说这制度不但是中国人不懂,连欧美人也不懂我们固有的法子。我有幸为中国人,不幸对何先生所所谈的问题也稍为懂一点,过去也曾有机会研究和讲授这个问题。可惜我的看法和何先生的看法完全不一样,我的结论是科举制度是封建专制独裁君主用以选拔官僚,奴役运用士大夫的一种制度,和代议制度,绝不相干。民情也绝不能经由何先生的方式上达给皇帝,各方的意见和愿望也绝不能在这“中国式的议会”内得个发泄。 为了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