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初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
《皇权、绅权与相权》·吴晗
朱元璋篡夺了元末农民战争的胜利果实作了皇帝,成为地主阶级政治利益的代表。他当然是尊重、维护地主阶级的利益的。但是,事情并不如他所想望的那样。大地主们也有两面性,一面同样尊重、维护他的统治,另一面,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大地主们家里有人做官,倚仗政治力量,用隐瞒土地面积、荫庇漏籍人口等等手段来和皇家统治集团争夺土地和人力,直接影响到皇朝的财政、税收和人力使用。“国家存在的经济体现就是指税。”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 由于触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们的强占、舞弊,皇朝的经济基础发生问题了,地主阶级内部矛盾发展了,激化了,为了保障自己的经济基础,非对触犯他的利益的大地主加以狠狠的打击不可。 朱元璋从渡江以后,就釆取了许多保护地主阶级利益的措施。例如龙凤四年(公元 1358)取金华,便选用金华七县富民子弟充宿卫,名为御中军。 这件事一方面表示对地主阶级的尊重和信任,另一面也是很重要的军事措施,因为把地主们的子弟征调为禁卫军人,随军作战,等于作质,就不必担心这些地区地主的军事反抗了。洪武十九年(公元 1386)选取直隶应天诸府州县富民子弟赴京补吏,凡一千四百六十人 ,也是同样作用。对地主本身,洪武三年作的调査,以田税多寡比较,浙西的大地主数量最多,以苏州一府为例,每年纳粮一百石以上到四百石的四百九十户;五百石到一千石的五十六户;一千石到二千石的六户;二千石到三千八百石的二户,共五百五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