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及南北朝之社会
《中华二千年史》·邓之诚
一 生活状况 1.田赋 晋武帝平吴之后……制户调之式。丁男之户,岁输绢三匹,绵三斤,女及次丁男为户者半输。其诸边郡或三分之二,远者三分之一。夷人输賨布,户一匹,远者或一丈。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女子三十亩。其外丁男课田五十亩,丁女二十亩,次丁男半之,女则不课。男女年十六已上,至六十为正丁;十五已下至十三,六十一已上至六十五为次丁;十二已下,六十六已上为老小,不事。远夷不课田者,输义米,户三斛。远者五斗,极远者输算钱,人二十八文。 (《晋书》卷二六《食货志》) 其官品第一至于第九,各以贵贱占田。品第一者,占五十顷。(每品减五顷以为差。)……第九品十顷。而又各以品之高卑,荫其亲属,多者及九族,少者三世。宗室、国宾、先贤之后,及士人子孙亦如之。而又得荫人,以为衣食客及佃客(量给官品以为差降)。 (《晋书》卷二六《食货志》) 晋之户调式,实合田户赋而为一,与两汉不同。 按两汉之制,三十而税一者,田赋也。二十始傅,人出一算者,户口之赋也。今晋法如此,则似合二赋而为一。然男子一人占田七十亩,丁男课田五十亩,则无无田之户矣,此户调所以可行欤。 (《通考》卷二《田赋考一一》) 自南迁而后,其制大坏。 自东晋寓居江左,百姓南奔者,并谓之侨人,往往散居,无有土著。而江南之俗,火耕水耨,土地卑湿,无有蓄积之赀。诸蛮陬俚洞,沾沐王化者,各随轻重收财物,以裨国用。又岭外酋帅,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饶,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