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王世贞
《中国通史(第九卷)》·白寿彝
第一节身世和宦历 王世贞(1526—1590)①,字元美,号凤洲,又号弇州山人,苏州太仓(今属江苏)人。出生于官宦世家,祖父王倬曾为南京兵部右侍郎,父亲王忬曾任蓟辽总督、右都御史。他少年有才名,史籍称“生有异禀,书过目,终身不忘”②。“年十五,咏宝刀诗,师为之避席”③。嘉靖二十六年(1547)二十二岁中进士,次年授刑部主事。由于他爱好诗和古文,加入了王宗沐、李先芳、吴维岳等人组织的诗社,又经常同李攀龙、宗臣、梁有誉、徐中行、吴国伦等人往来唱和,“绍述何、李”,“名籍公卿间”④,很快升迁刑部员外郎、郎中。 王世贞是一位忠于职守、精于吏事的合格官员。有人称他“日坐公署,剖决案牒。所谳狱,度得情,辄手录付吏趣书之。各以轻重决遣,不三日而毕”⑤。“奸人阎姓犯法,匿锦衣卫都督陆炳家,世贞搜得之。炳介严嵩以请,不许。”陆炳、严嵩在当时都是炙手可热的人物,王世贞不畏权贵,伸张正义,确属难能可贵。 嘉靖三十二年(1553),兵部郎中杨继盛上疏揭发严嵩十大罪、五大奸,被下狱论死。王世贞挺身而出为之发丧:“时进汤药。其妻讼夫冤,为代草。既死,复棺殓之。”由此结冤于严嵩。严嵩即借口将他调离刑部,贬为山东青州兵备副使。 青州多大侠巨盗,他们杀人越货,扰乱治安,地方当局无可奈何。王世贞到任以后,“集强壮,教之射。申饬保甲,重捕盗之赏。又于州邑画地为界,以义官统之”。规定:盗当时捕获者为上,不出境获者次之,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