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民族资本

《中国通史(第十二卷)》·白寿彝
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资本可分为外国资本、官僚资本和民族资本三种形态。近些年来,史学界对“民族资本”这个词的含义颇有争议。《辞海》解释民族资本为“殖民地、半殖民地或民族独立国家中民族资产阶级所拥有的资本,一般为中小资本”。严格地说,“民族资本”一词是含义不明的。本文所称民族资本是采习惯用语,它不是相对外国资本而言,而是相对于官僚资本而言,即通常所称民办、商办、华商等资本主义企业。 第一节 第一次世界大战至1920年民族资本的进一步发展 在中国的近代化产业中,民族资本产生最晚,一开始就受到外国资本的压力和官僚资本的排挤,它是这三种资本形态中最软弱的一种。民族资本在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之后,到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前有了初步发展。在这期间,民族工业资本的年平均增长率为13.37%,高于官僚资本,略低于外国在华资本。在1895—1913年,民族资本的发展是同资产阶级的革命运动同步进行的,两者互相促进、互为因果。但自1911年起,民族资本的发展即进入低潮,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以后的第二年才见改观。当然,我们不应低估辛亥革命产生的广泛而深远的社会影响。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受国内外各种因素的作用,中国民族资本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大战爆发后,影响中国民族资本主义发展的外部条件发生了变化,这一外部因素通过民族资本内部强烈的发展要求而起作用。首先在对外贸易方面,进口减少,出口增加,相…

本章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