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中国历史的结构性研究
《现代中国的历程》·黄仁宇
过去几年,我花了一些时间考察明代的财政管理。如果非要我挑出一项明代财政体制中最鲜明特征的话,我想说,政府机构的中间层次在物流供应能力方面的缺失实在是让人震惊。与唐代和宋代不一样——那两个朝代派遣转运使到相应地区,由他们汇聚广大区域内的物资与资金,并按照朝廷无所不包的指令将这些物资与资金进行分发(1)——明朝的体制整体上废除了这样的操作。 在明代晚期,帝国的财政资源分割成众多小碎片。税收征集机构与支出机构之间的横向合作可能处于最低的水平。通常,财政上的责任落到纳税者身上,他们因此不得不跨省运送。同样,在大运河上操作漕船的运军,从小旗到运卒,都要按帝国谷仓的要求对其监管下的每一粒米负责。如此一来,整个国家布满了短途的、彼此交叉的补给线。一个前线的军事卫所可能从二十个县获得供应,而一个县可能向数十个军事基地运送物资。(2)户部不像一个运作机构,而是一个会计部门——当然无疑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一个。 今天的读者应当对这一基本组织形式在中国现代的增长与发展上的负面影响有一定的警醒。只要前面提到的政府物流模式还在盛行,整个国家经济中的服务领域就没有机会踏出第一步。在一个物资与货物还未能打包以供整体运输的时代,作为传递媒介的运输与通讯是不可能自发地先行一步的。在潜在大客户——政府——的所作所为与商业惯例如此背道而驰的时代,作为商业交易工具的银行业与保险业也不可能茁壮成长。需要由法院保护的商业活动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