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政院第一次常年会第三十二号议场速记录

《资政院议场会议速记录》·佚名
内容提示:本次会议没能按照预定计划开成,因为差一个人不足法定的三分之二。有议员提出,现在会场内差一个人就不开会,于光阴未免可惜,并且于资政院面子上也不好看,恳请变通办理。议长的回答,足见其能遵守规则之一面,是这样回答的:“此节不能变通办理,差一二人可以开议,将来差十个人又何不可开议?如此则((院章》将成虚设,故万不可不慎之于始。”但对于有议员提出应当将不请假亦不到的议员付惩戒,议长却婉拒。颇值得玩味。 宣统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一点钟开议。 议事日表第三十号: 第一、试办宣统三年岁出岁入总预算案,股员长报告,会议。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弹劾军机的案昨天议长指定起草员已经草就,报告了没有? 议长:尚未报告。 一五三号(易议员宗夔):本来东西各国遇有重要事情即行指定起草员,指定之后登时避席将稿拟就,当场报告,因为紧要事情不能耽搁。前回奏稿是因为耽搁了,所以才有上回的殊谕下来,今天可否请议长请起草员离席,就将草稿做起来? 议长:今天已经一点钟过了,人数还不足三分之二,现在尚须略待,如果人数已足即须开议,否则即应展会,故起草一节,此时尚难说到,现在先由秘书官报告文件。 穆书官张祖廉承命报告文件毕。 一三七号(邵议员羲):南漕改折的案,税法公债股已经审查报告了,但没有列入议事日表,这个事情是审查变更税则如何办法,应该交特任股,不应该交税法公债股;且税法股浙江人甚少,不能深明其情形,还是请另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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