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随笔》卷上
《春秋随笔》·顾奎光
泸溪县知县顾奎光撰 董仲舒曰:“《春秋》文成数万,其指数千,言其义例无穷,不可执一也。夫例从义起,非义从例生,义有变通,而例多拘碍。说经者不因经以求义,乃立例以释经,宜其勉强傅会。” 《春秋》言 “修” 者,所以不殁鲁史之旧;言 “作” 者,所以特着圣人之功。 吕大圭论《春秋》有达例,有特笔。所谓特笔,则是非褒贬所在也。然亦须理会大处,不可苛细缴绕。如书 “天王狩于河阳”,便是旋干转坤之笔。左氏记事,直叙周郑交质,岂复存得君臣名分? 朱子曰:“当时天下大乱,圣人且据实而书之,其是非得失付之后世公论。盖有言外之意,若必于一字一辞之间求褒贬所在,却恐不然。” 又曰:“圣人只是书放那里,使后世因此去考见道理。读《春秋》者宜本此意观之,属辞比事,意义无穷。不然,褒贬只是一事,便结煞无余味。” 程子言:“《春秋》诸侯不禀命天王,擅相侵伐,《春秋》直书其事,而常责夫被侵伐者。” 此语未允。当时天子仅亦守府,上告何益?方伯失职,即齐晋为霸主,是非曲直未必尽公,邻国之近者皆有狡焉启疆之心,诉之方伯,赴之邻国,亦何益?小国困敝,阽于危亡,非与之战,则坐见削弱、俘执耳。既被侵伐,复受咎责,何以服其心乎?窃谓其国有自取侵伐之理,不能反己自责,忿而与战,则责被侵伐者可也;不然,则当责擅侵伐之人。如齐人灭遂,而齐人殱于遂,必无舍齐而责遂之理也。孙觉言:“防盟则以主防为首,侵伐则以主兵为首。” 斯为平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