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制集説 一 注
《王制集说》·廖平
王者 王者指後王,非古之王者。《董子》主天法商而王,主地法夏而王,與《荀子》後王是也。 之制禄 《周禮》内史主王者之制禄,外史言掌三皇五帝之書,内外即小大共球,六合内外。二書互相爲用,《王制》所詳,《周禮》多從缺略;《周禮》所詳,又多爲《王制》 注 所缺略。有同有異,小大之王皇攸分。 爵, 説曰:《管子·爵位》:「朝者義之理也。是故爵位正而民不怨,民不怨則不亂,然後義可理。理不正則不可以治,而不可不理也。故一國之人不可以皆貴,皆貴則事不成,而國不利也。爲事之不成,國之不利也。使無貴者,則民不能自理也。是故辨於爵列之尊卑,則知先後之序,貴賤之義矣。爲之有道。」 公、侯、伯、子、男, 上五等爲五長。 凡五等。 説曰:《孟子》:「公一位,侯一位,伯一位,子男同一位,凡五等。」《白虎通·爵説》、《大戴·朝事》:「古者聖王明義以别貴賤,以序尊卑,以體上下,然後民知尊君敬上,而忠順之行備矣。是故古者天子之官,有典命官掌諸侯之儀,大行人掌諸侯之儀,以等其爵。故貴賤有别,尊卑有序,上下有差也。典命諸侯之五儀,上五長。諸臣之五等,下五等合爲十等。以定其爵。故貴賤有别,尊卑有序,上下有差也。命上公九卿爲伯,其國家敘室、車旌、衣服、禮儀、皆以九爲節。諸侯、諸伯七命,其國家宫室、車旌、衣服、禮儀、皆以七爲節。子、男五命,其國家宫室、車旌、衣服、禮儀、皆以五爲節。王之三公八命,其卿六命,其大夫四命。及其出封…